存放須知
常溫/恆溫
● 危險物品不得寄放。
● 火藥、鞭炮、爆竹等易燃物不得存放
● 每個棧板限重500公斤,超過500公斤拆成另一個棧板存放。
● 超出結帳日起30天後,經通知3次,經判斷為惡意拖延者,不負保管責任,所寄放物品以廢棄物處理,承租方不得異議,並放棄存放物之所有權,不得求償。
冷藏/冷凍
● 存放物品以食用品為限,為維護大家權益,食用品以外皆不受理存放。
● 冷凍入庫前表面溫度務必低於攝氏-10度,高於攝氏-5度物品不得入倉。
● 每個棧板限重500公斤,超過500公斤拆成另一個棧板存放。
● 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所造成的停電) 等不可抗力因素,不保証冷鏈品質。
● 超出結帳日起30天後,經通知3次,經判斷為惡意拖延者,不負保管責任,所寄放物品以廢棄物處理,承租方不得異議。並放棄存放物之所有權,不得求償。
共同的約定:
● 每月1日寄送帳單,請於每月10日前匯款。
● 本倉庫室內禁菸、禁明火。
● 垃圾等廢棄物請自行帶離,不代為處理。
● 為確保本庫安全,本庫內禁止炊煮,請使用者務必配合。
● 公共空間及會議室之使用,請於晚間7:00前結束,並保持環境整齊及清潔。
※ 每月1日結算,退庫取消訂金退還標準:
a. 預定退庫日前14日通知取消寄倉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退庫日前10日至13日通知取消寄倉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退庫日前7日至9日通知取消寄倉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退庫日前4日至6日通知取消寄倉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退庫日前2日至3日通知取消寄倉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退庫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退庫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棧庫資訊
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原街125號
09:00 - 19:00 ( 週一 - 週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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